强奸12岁幼女,判刑4年:这是不是在纵容犯罪?

静看繁花 2023-08-12 16:10:34

“北京朝阳法官太不像话了,强奸12岁幼女只判4年!”

“中国的法律不修改,我担心很多幼女会遭殃!”

朝阳法官,你听到了吗?你现在有何感想?

我认为,这是一起严重失当的判决案。

罪犯章某在变态心理的驱使下,通过QQ聊天软件与被害人小溪建立了“朋友”关系。其后,想方设法与小溪暧昧聊天并骗取了她的信任。

接着,令人发指的事情发生了:2020年8月3日,章某把12岁的小溪骗到自己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的暂住地内,强奸了她。

小溪被章某强奸后,忐忑不安,同时感到身体不适,便把事情经过告诉了父母。小溪父母立即报警。8月4号,罪犯章某即被警方抓获。

后经北京市朝阳法院审理,采信了公诉机关提供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司法鉴定意见书、现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供述等证据,认定被告人章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章某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章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二、在案手机一部,予以没收。

此判决宣布后,犯罪分子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但是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很多人都认为判得太轻了。而法院则认为,罪犯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态度较好,所以判刑4年并无不当。

最后的话——

近来几年,猥亵强奸幼女的恶性案件层出不穷,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对受害人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有的甚至是一生的痛苦。而相对于被害人,法院对罪犯的处罚,大家认为又太轻了。

我们对于强奸幼女的犯罪分子的处罚,确实远远轻于世界上的很多国家。我猜想,对强奸幼女的处罚偏轻,这或许正是此类案件高发而得不到遏制的根本原因。

我希望国家修改法律,严惩猥亵强奸幼女的罪犯,以切实保障未成年女孩的身心健康。

法不严,民不畏。这个浅显的道理,普通百姓都清楚,难道饱读法学的法官不知道?

6 阅读:1189
评论列表
  • 2023-08-12 18:49

    把那个法官与那位犯人一同枪毙吧,真是让人气愤!

  • 2023-08-12 19:48

    这是在鼓励罪犯

  • 2023-08-13 01:15

    意思一下就行了!毕竟刚吃完饭!

  • 2023-08-12 17:45

    不应该凌迟吗

  • 2023-08-13 07:41

    现在的幼女和20世纪8-90年代幼女不一样了,什么都懂什么都会做,对身体使用了解比你我都多

  • 2023-08-12 19:25

    社会发展了,法律却后退了

  • 2023-08-13 06:32

    花钱给受害者了,取得了刑事谅解书!正常

  • 2023-08-13 04:40

    这是收礼了吗?还真会卡规则

  • 2023-08-13 09:33

    提倡强奸幼女者痷了他!

  • 2023-08-13 06:56

    渣子同类当然保护同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