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一路复兴 于武昌
【编者按】笔者乃中共党员,从政后下海经商,曾因提交举报材料与中纪委面对面接触过,与省委,省政府,市,县均有过主动访问与提交事宜。笔者一直胆怯而敬畏法律,从未触犯法律法规,一直坚信依靠党组织的严密性高瞻性,一直相信各级政府集体力量的公信力。
今天,纵观网络信息化,快速化,曝光率百分化,党员干部平民发言化,为维护社会稳定性新创新力发展,为维护张扬依法治国,真正提升到法律的威慑力出发。
特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北京办公室捎来知心话,建议尽快立法,立意网络“实名举报者无罪”;立法纪委监委行政一把手负责任,对举报者实施保护制度;各级公安机关实施异地介入保护举报者制度;立项监督监视开通无界定的时效举报者与家属保存性通话制度;确保举报者和家属的高度权益平等和人身安全性透明制度;防止和杜绝证据链的丢失与危及继承托管的安全可靠性。
防微杜渐,坚决防止两极分化,举报者被打击报复或被潜在的追杀,而给被举报者留下宽松充分的时间为继续狡猾抵赖与消毁违法乱纪证据或拟串通一气更猖獗,而变成为逃避法律与责任争取了足够多的时间,让正常的战役,人为的贻误战机,甚至被利用拱手让道违法乱纪。
对身背有事的实名举报者实施特赫制度,危害没有引起全民公愤的“违法违纪”局限性的免予惩戒,批评教育备案,因为已经觉醒;对身背刑事的实名举报者实施缓逮缓处权益制衡制度。
立法“实名举报者无罪”,让“实名举报者与被举报者”形成自觉自我监督体系结构性的自省,批评与自我批评得以真正在践行中发扬光大,防患于未然,自筑正风正气,自查自纠,永筑正能量防火墙,防患于未然,永葆国朗官清民幸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