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我也写过有一些案子,有一段时间没写了,我写案子,其实写的是背后的人性。
今天写发生在浙江的两起母女遇害案。
一个发生在1998年的绍兴越城区皋埠镇一个村子,一个发生在2013年温州鹿城区藤桥镇。
值得注意的是,两起命案发生时,现场周围都没有安装监控器。
1998年的那起命案,时隔20年才将凶手抓捕在案。
而2013年的温州母女遇害案,只花了20多天就破案了,凶手当时52岁,已经有外孙了。
下面就来写写这两起命案,以及警方是如何破案的。
【绍兴母女遇害,女儿年仅4岁】
1998年4月20日凌晨两三点,绍兴市越城区皋埠镇一个村里发生了一起命案。
一对母女被人用剪刀捅死。小女孩才4岁。
当时家里只有母女在家,孩子的父亲估计是有事当晚没有回家。
受害人家里门窗完好,存放现金、首饰、存折的箱子没有被打开,只是女主人的几十元现金不见踪影。另外,门口的一辆自行车也不见了。
据镇上粮管所的巡查员反映,案发当晚,他在巡逻时发现有人骑着一辆自行车骑行速度很快。他正准备上前盘问,没想,此人弃车跳进了河里。
凶手极有可能是骑着受害人家里的自行车逃走了。(该自行车应该没有上锁)
警方接到报案后,来到现场侦查。令警方赶到惊讶的是,现场没有发现指纹信息,说明凶手有一定的侦查能力,带了手套作案。
不过,细心的民警,还是在现场提取到了半个血掌印。
当时,受害人家附近没有监控,包括镇上都没安装监控设备,这给破案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从表面看,这起案子更像是仇杀或者情杀。
但是,经过警方仔细调查,仇杀不成立,情杀也没有可能性。
因为受害人与丈夫一家都是老实本分的人,与周围的人际关系很和谐,他们平时和别人没有结下什么梁子。
至于情杀,也没有可能性,受害人陈某与丈夫结婚才几年,感情很好,对彼此都很忠诚。最大可能是抢劫,被发现后杀人灭口。
从现场情况来看,凶手仅仅只抢到了几十元。自行车在逃跑过程中也丢弃了, 本来自行车还值点钱。
【警方凭半个血掌印破案】
警方一直在寻找线索破案,但很长一段时间都无法破案。
这是因为凶手是外地人,他在绍兴作案后的第二天就回到了老家嵊州。而且,命案后,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犯过案。
2018年,绍兴警方在对重大疑难积案进行排查比对,发现一个在2009年被判刑的人的掌印,与98年母女遇害现场留下的掌印完全吻合!于是紧急提审这名可疑男子。
原来,2009年10月,嵊州一个男子王某,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他当时被录入了指纹,以及掌印。
2016年3月,王某又因为非法携带枪支、弹药被行政拘留5日。
王某在审讯过程中,对1998年的命案供认不讳。
王某说,案发时,他从老家到绍兴找工作不顺,手头的钱都用光了。当晚他路过那户人家时,发现门口有辆自行车,而且一楼的门没有关好,当时二楼还亮着灯。
他估计这户人家比较有钱,就推开门进去想偷点钱。当他到二楼,发现亮灯的房间睡着一对母女,床边桌上有现金,且其他房间没有人。
他想偷走现金就溜走。没想女主人这时醒了,还大声呵斥他,他拿起桌上一把剪刀就朝女主人刺去。这时旁边的孩子也被惊醒了,开始大哭,他为了防止孩子哭,又朝小女孩腹部刺去。小女孩当场死亡。
王某说,女主人一直死死拖住他,他一直将她拖到了一楼楼梯处,最后估计是失血过多,体力不支,女主人终于松开了手。他得以迅速逃脱,骑着门口的自行车逃走了。
时隔20年,绍兴这起母女遇害案,才算沉冤昭雪。
2019年4月22日,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结果为:
王某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1998年那会,DNA 检测应用极少,而且费用昂贵,且当时技术很有限,对生物检材的要求很高。
绍兴警方能够破案,得益于一直妥善保管了那半个血掌印。
充分印证了那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温州母女遇害,女儿14岁】
在绍兴母女遇害案发生15年,浙江温州也发生了一起母女遇害案。
这起案件更加恶劣。幸运的是,警方不到一个月就破了案,将凶手捉拿在案。
2013年11月2日凌晨4点,一栋3层楼的群租房里,一名住在3楼的租客下楼去上厕所,他突然看到一楼的一个房间里在冒青烟。这栋3层楼的房子,被分割成20多个房间对外出租。
房子外面有个院子,但因为租户下班时间不一,所以院子门不上锁。
他大喊一声:着火了! 一楼的几个邻居听到了,立刻起来帮忙灭火。幸运的是火势不大,很快就浇灭了。据参与扑火的人反映,现场没闻到汽油味。
正当来灭火的人松一口气时,他们定睛一看,天啊,母女赤裸着身子并排仰面躺着,上半身在床上,腿则从床沿挂下。
床上、地上有明显的血迹。而且她们一侧的乳房被割掉了!
邻居们吓得赶紧报警。
遇害母女租住在一楼一个小房间,面积不到10平米,放下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简易衣柜,已经没有什么空间。这里租金当时110元。
遇害的母女来自河南。在2013年2月份在一个老乡的介绍来温州藤桥一个鞋厂打工。
母亲万某当时才33岁,女儿年仅14岁,她是家中的长女。
万某的丈夫在瑞安当保安,因为距离有些远,万某的丈夫一个月回到这里与万某母女相聚一次。
万某与女儿很勤快,从来不嫌加班累,两人的月工资加起来将近8000元。
11月1日鞋厂放假,万某的丈夫从瑞安赶到温州市区与妻女团聚,上午一家人去银行存了刚发的工资,中午三个人一起吃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一家人有说有笑,感觉生活越来越有盼头了。
11月1日下午3点左右,万某的丈夫又赶回瑞安。他没想到,自己回到瑞安不久,妻女就遇害了。
屋内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到了现场。因为室内发生了火灾,现场不少痕迹都被破坏了。
案发房间里有一只4.5L的蒸馏水瓶(4.5升装那种塑料瓶)引起了警方注意。
受害人万某有一个老乡也住在一楼,她对警方说:万某和女儿很节约,她平时从不买瓶装水喝,都是在厂里装水喝。
警方推测该水瓶,应该是凶手遗留下的。
法医鉴定如下:
1、母女的颈部、上半身有多处有刀伤。致命伤在颈部。
2、母女两人的下体内检测出同一男性的DNA。
如果是生前被强奸,受害人肯定会呼喊,但是住在隔壁的邻居没有听到呼救声,极有可能是被杀害后受到侵犯的。
3、从尸斑情况来推测,死者遇害时间在凌晨一点多。
另外,警方通过现场侦查,还发现了一些细节:
1、作案工具是一把刀,但现场没有发现作案刀具。
2、受害人的一边乳房被割掉,说明凶手心理可能存在变态。
3、凶手具有一定的反侦查意识,制造火灾是为掩盖罪行、混淆警方调查视线。
法医鉴定死者遇害时间在凌晨1点左右,但受害人房间起火时间是凌晨4点。说明,凶手是凌晨4点才离开。
凶手在这个不到10平米的房间里待了将近3个小时!
如果仅仅是偷窃,或者是抢劫,他根本不需要待这么久,而且呆的时间越久,就越容易被发现。
值得注意的是,11月1日是万某母女工作的鞋厂发工资的时间。根据万某的丈夫所说,当时发工资是发现金。当天他们三人一起把钱存入了银行。
而凶手刚好选在11月2日凌晨作案。也许只是巧合。
【警方通过监控和DNA破案】
警方继续寻找有助破案的线索,案发的楼房和院子外没有安装监控。
不过,镇上不少道路有监控。通过调取附近监控,警方发现了一名可疑男子。
他逃离案发现场的时间是凌晨4点,这个时间点,在外面的人极少。
警方通过反复查看监控,还有走访周边群众,结合现场留下的那个装了胶水的水瓶,警方在11月28日确定了嫌疑人。被抓时,凶手竟然还从容地在上班。
黄某在瓯海梧田一个家庭作坊做抛光工人。他常常上夜班,他上夜班的时间是从凌晨三点开始。
这意味着,许多人熟睡的时候,他开始从家里出发去上夜班。(他和家人住在一起)
11月29日凌晨,正在上班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在上班地方被警方抓获。
黄某被带回派出所接受审问,他很快就承认了自己的所作所为。
不久,DNA比对检测结果也出来了,与黄某完全吻合!
黄某52岁,四川绵阳人。2000年初来温务工。他曾在藤桥打工了三年,所以对藤桥这一带非常熟悉。
值得注意的是,黄某身材矮小,身高不高一米六,体型消瘦。而死者万某身材高大,体重大概有150斤。14岁的女孩,如果不是矮小的那种,个头也至少有1.5米左右。
他是如何同时制服一个150斤的中年妇女,和一个14岁的女孩呢?
唯一可能是趁母女还没有完全清醒时就动了手,被害人脖子上有严重的刀伤,就证明了这点。
黄某交代,自己在当晚9点左右来到藤桥,寻找目标伺机作案。当时,这对母女还没有睡,窗户是打开的,所以他能看清房间里的一切。
11月2日凌晨1点左右,黄某觉得屋内的母女应该都进入熟睡状态了 ,就携带刀、蒸馏水瓶,进入受害人母女一起租住的房间, 以伺机行窃!
作案后,当日凌晨4点左右,他逃离了案发现场,然后将将作案用的刀,扔进了距离案发地点100多米的要给池塘里。之后,他乘坐公交回到位于瓯海的住处。
在瓯海,他和妻子、女儿、儿子租住在一起。之后他一直正常上班,当作什么事情也没发生。他在家人面前,也表现出和往常一样。
12月1日,警方根据黄某的描述,在池塘内,找到了黄某行凶后扔掉的凶器-----是一把菜刀!
可以看出这是一把崭新的菜刀,价格标签还贴在刀柄上!
从黄某带着一把菜刀入室行窃看,他是有预谋的,绝不是临时起意。他不但杀害了母女俩,还对母女的尸体有辱尸行为。性质极其恶劣。
媒体没有公布黄某偷到了多少钱,万某的丈夫也没有提及妻女多少钱不见了。可以肯定的是,万某当天中午就将现金存入了银行。而在鞋厂上班,可以用饭卡吃食堂,所以手头根本不用留什么现金。
黄某极有可能是在屋里四处寻找钱,然后母女被惊醒了,他就直接动了杀机。
那么,黄某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黄某有老婆孩子,案发时,女儿已经生了孩子,黄某还经常带着外孙一起去买菜。
邻居们反映:黄某性格孤僻,不过精神还比较正常。
受害人的邻居反映:黄某和被害人母女两人并不相识。
黄某之所以选择在万某母女家下手,估计是此前经过踩点,发现母女两人住在一楼,窗户没有安装防盗网,容易通过窗户进入室内,另外,母女两人都在鞋厂上班,工资不低,且没有男主人在家。
黄某事先准备了一把菜刀,然后才到作案地点的。
当黄某被抓捕后,警方这才发现,他其实是个有前科的人,此前1996年,因为盗窃罪被判刑5年。而他正是2001年来到温州工作生活的。
说明他是出狱后,才到温州这里。但他爱偷的习惯一直没有改。他到了温州后,有过多次偷盗行为,也被警方处理过,但不久就放了出来。
据了解,黄某当抛光工人,一个月工资有四五千块,家境不算贫穷。不过,这个工资要负责养家,自己又有一些烧钱的嗜好的话,肯定不经花。
黄某当时都已经当了外公了, 他还贼性不改,希望不劳而获,为了偷钱,不惜杀害母女两人。
当家人得知他犯了命案后,非常震惊。因为一家人都在上班,家里经济不是很差。
可见,他并不是因为极度缺钱才去偷,而是一直无法改掉自己爱偷的毛病。
【分析】
1998年绍兴母女遇害,有几个原因:
1)凶手从老家到绍兴找工作不顺利,所以极度缺钱。
2)遇害人家中当时凌晨还有灯光,且一楼房门没有关好。(这让凶手很容易进入室内)
而这起案件,凶手直到20年后才落网,有几个原因:
1)当时案发点周围,方圆很多里都没有监控(当时是98年)
2)案发后,凶手立即逃走了, 回到了老家,后来很久也没犯什么案子。
2013年温州母女遇害,是因为住在一楼,窗户没有安装防盗网,很容易从窗户翻进去。(这也提醒很多人,住在一楼,安装防盗网很有必要)
而且凶手经过踩点,发现这里只住了一对母女。
这起案子不到一个月就破案,主要是两个原因:
1)案发现场,嫌疑人留下了一个装胶水的4.5升水瓶。这种胶水是用作抛光的。
2)案发现场,留下来了嫌疑人的DNA
3) 案发地附近有监控,主要道路上都安装了监控。
说明在现代科技的支持下,公安系统破案是越来越快了,而且准确率也提高了很多。
如今,很多小区都安装了监控,每个楼层都有监控,而且门窗都安装了防盗网,安全系数大大加强。
还是那句话,无论在哪里,安全第一。要防患于未然。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