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残疾男子看守所内死亡,瘦得皮包骨头,家属质疑死因

元风说社会 2023-01-15 16:23:01

“孩子的肋骨像鸡骨架一样,瘦得皮包骨头”,19岁少年4个月到底发生了什么?

四川成都,发生一起令人心痛的事情。

据媒体报道:一个患有精神残疾的19岁少年易某,某天外出后彻夜未归。不久,家人竟接到警方通知,易某因犯盗窃罪已被拘留。焦急难耐的姥姥姥爷,带着易某的残疾证和医院开具的证明来到派出所,希望易某能被取保候审。

然而,几天后民警竟称易某的残疾证是假的,派出所带易某检查为精神正常。无奈之下,老人只能回家等待。再加上疫情,家人始终不知道易某的情况。4个月后,易某姥爷接到民警通知,称易某病重。当姥爷到达派出所后,得到的却是易某已经死亡的噩耗。

家人实在难以理解,身体健康、胖乎乎的孩子,怎么在看守所4个月就变得骨瘦如柴,突发疾病死亡了呢?明明有精神残疾,为什么不能取保候审?家属至今也不知道易某偷了谁的手机。

易某的家属,通过查看看守所的监控发现,易某的饭菜常常被其他狱友拿走,而且在死亡半个月前就已经出现身体不适、呕吐的情况。家人认为,易某的死亡与看守所有很大关系,一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

一个患有精神残疾的19岁少年,竟因盗窃一部手机,被拘留4个月直至死亡。从身体圆润的小伙子,到骨瘦嶙峋的尸体,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不仅是家属想要为孩子讨回公道,作为普通旁观者也想得知事情真相。

精神残疾,到底能不能取保候审呢?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适用于4种情形,包括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只有符合以上条件才能被批准取保候审,虽然易某有残疾证,但被拘留时尚不属于严重疾病,因此没有被取保候审。

虽然取保候审跟精神残疾没有关系,但患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如果经鉴定作案时处于不能辨别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状态,则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者可以获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对犯罪嫌疑人的精神鉴定是有必要的。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如果易某确实患有精神疾病,但看守所未对易某进行体检,或在体检时未查出患有精神疾病,在家属提供易某残疾证及诊断证明后未再次检查。那么,易某在看守所中去世,看守所负有一定责任。

此外,经过家属查看监控发现,易某饭菜被狱友拿走,饮食不充分,且易某早在事发前半个月已经极为消瘦,且出现呕吐和腹痛的情况。此时,看守所应当及时将易某送医救助。如果有证据证明,看守所未对易某进行及时救治,最终导致易某的死亡。那么,看守所应当为易某的死亡负责。如果经鉴定,易某营养失衡与易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那么看守所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相关责任人则涉嫌玩忽职守,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警方最新通报:易某有多次违法犯罪前科,关于是否具有行为能力,做了司法鉴定,为“完全刑责能力”。易某在看守所期间发生死亡,事发后家属拒绝查看录像、拒绝尸检,并提出巨额赔偿。目前家属已委托律师介入,同意尸检和查看录像。

最后,对于易某的死亡确实惋惜,希望相关部门及早调查清楚,还易某家人一个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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