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广州越秀区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汽车先后在中山四路,广仁路,与行人和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了11人受伤。
从多家媒体报道的视频画面来看,肇事车的车头盖已经一年撞击掀了起来,车头零件暴露在外,而事故现场一片狼藉,电瓶车歪七六八的翻倒在路边,有人鞋子被撞飞,有人包被撞飞,不少受伤的人员也躺在路边,路面上可见大片血渍。
究竟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了这场车祸的发生呢?按理说没有又不是路面打滑的天气,又没有追尾事故,行人和电动自行车都在非机动车道,肇事车怎么会撞到这么多行人和电瓶车呢?
有网友拍到肇事车撞到公交后停下的画面,画面显示,肇事车行驶而来时,引擎盖就是掀起来的,这样很显然已经挡住了司机视线。
而根据今日关注官方账号发布的视频,画面显示,一名男子从肇事车驾驶位下车,走了几步远之后,随即换成跑步离开。
从该男子准备跑起来的时候,有一个抬手到下巴的姿势,看起来很像是叼着烟,因为跑步不方便,于是取下来夹在手里,方便大动作跑步。
这个人当时有着什么样的心理活动?发生了这么严重的车祸,那么多的人因此受伤,第一反应难道不是下车查看受伤人员情况,第一时间报警处理吗?
跑是什么操作?现在满大街都是监控,能跑得掉吗?肇事逃逸的后果不就更严重了,这点道理他不懂吗?
随后,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了警情通报,肇事司机黄某已经被警方控制。
根据封面新闻的报道,有位阳先生被肇事车碰撞后肇事车并没有减速,仍然继续在广大路和广卫路口和行人发生碰撞。
一定要查清楚这个肇事司机黄某,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情况,导致发生这么严重的车祸,撞到人之后不马上减速,继续行驶又与行人发生碰撞。难不成是车子出了问题,控制不了吗?
最终导致11人受伤,这场车祸无疑是惨痛的,肇事司机必需受到处罚,给这些受伤的人一个交代。
视频画面中,肇事司机跑离事故现场是不是肇事逃逸?目前我们还不确定,会不会是他害怕引发民愤,故而跑远一些去打电话报警,打120救治?也是有可能的。
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汽车撞人逃逸的处罚: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逃逸者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记12分。 如果构成犯罪,例如交通肇事罪,逃逸者除了追究刑事责任外,终生不得领取驾驶证。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肇事司机黄某属于肇事逃逸,那么,他将面临的处罚就要加重很多。后续如何,相信当地警方一定会给出严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