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消息,近日,黑龙江伊春有一名6岁女孩在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警车撞飞。女孩脑内出血、多处骨折且内脏受伤,目前已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达5天。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10月30日,在黑龙江伊春,一名6岁女孩横穿马路时被一辆警车撞飞,引起了网络关注。
女孩父亲王先生称,他工作很忙,所以雇了一辆面包车负责接送孩子上下学。
当时面包车把孩子送到家对面,孩子独自横穿马路时,一辆警车高速冲来,把孩子撞出十多米远,情况危急。
事故发生后,小女孩马上被送往医院。检查发现,女孩脑部出血、眼眶、上颌、下颌骨折、腭扁桃体增大、蛛网膜下腔出血、双额叶损伤、锁骨骨折、肺挫伤,伤势极为严重。
王先生在接受采访时称,他严重质疑警车的速度,觉得警车当时超速,这是引发事故的主因。
他提到,事故路段限速40码,可警车撞击孩子时的速度明显超了限,而且没有刹车迹象。
王先生认为,警车作为执法车辆,更应遵守交通规则,保障市民安全。
经确认,肇事司机是公安局的正式民警,该民警表示在执行公务,不过他没佩戴警号,也没开警示灯。相关部门已承认其警察身份。
家长怀疑他超速。这条道路限速每小时40公里,正常来说,不应该刹不住车,更不会把人撞出10多米远。
4日,交警部门称,目前正在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
同时,保险公司已经垫付了1.8万元医疗费,相关救助基金也会尽快划给家属,助力女孩的治疗和康复。
针对这一事件,网友们议论纷纷,各自表达看法。
有网友直接指出,查一下出警记录就清楚了。要是电话没人接,难道全局都出警了?若不是,那肇事车驾驶员和警察就是严重违纪违规,必须严肃处理。
有网友觉得,警灯和警服跟事故并无关联,反倒是天黑了孩子还独自在马路上跑,监护人要负主要责任!
有网友分析,要是警车正常行驶,小孩突然闯入导致交通事故,那责任完全在监护人,和是不是警车并无关系。
有网友表示,可以调用车上监控和车机地图,以此推算行车速度,若超速就承担大部分责任并依法赔付。
有网友评论,第一,执行公务必须有两人以上;第二,除刑警等特殊人员外,执行公务要着装;第三,公务得有备案或记录,如果没有这些情况,就是私自出行!就算是执行公务,非紧急情况也不能超速!
从大家的留言能看出,网友们形成了几个关键观点:
其一,小女孩过马路被撞,监护人是否有责任?
其二,涉事民警是否存在超速行驶的情况?
其三,若是执行公务,理应有备案或记录。并且,执行公务首先必须两人以上,还要身着正式警装。
当前,事故相关责任仍在交警认定当中,相信不久就会有客观的处理结果。不过,这起事故值得我们反思的是,不管肇事车辆是什么情况,家长都应该对孩子负责,让小女孩独自横穿马路实在是太危险了。
就像这次事件,既然雇了面包车接送,就应该让司机护送孩子过马路,而不是在路边放下。事后追责都是事后的补救,更关键的是如何预防此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