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丰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人)名称:广东丰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3MA575FUP69
住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锦富汇景湾豪庭35号115室自编02
根据《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信息系统查询,发现你单位(施工劳务不分等级)的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数量不符合要求。2023年12月13日,我厅发函《关于补充完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通知》,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相关企业于2024年3月12日前完成对存在问题的整改。2024年9月26日,我厅对你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进行核查,发现企业仍存在以下问题:无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缺少2个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2个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问询笔录》等证据证实。
上述行为表明你单位降低了安全生产条件,不再具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四条第(四)项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等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本机关于2024年10月9日作出了《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粤建质告〔2024〕85号),你单位10月20日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未向本机关书面提出陈述、申辩。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等规定,本机关决定给予你单位暂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的行政处罚。暂扣时间从2024年11月14日至12月13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