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建交大事记(上)

东亚二战经典探秘 2024-08-02 11:59:21

作者:李清泉 来源:《外交官说事儿》

作者简介

李清泉(1919年3月-2014年1月25日) 江西临川人;中国共产党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曾任中国驻捷克斯洛伐克首席政务参赞、中国驻瑞士大使等职,安徽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

/ 供稿者按 /

父亲李清泉是新中国第一批外交官。他们这一批人大多是从硝烟弥漫的战场转身来到外交战线的。这些在战火中浴血奋斗后创建新中国的军人们,能否在这错综复杂、明争暗斗,甚至是有些奢华的外交工作和生活中保持头脑清醒、捍卫国家利益,再一次经受住斗争的考验,是摆在他们这一代无产阶级革命战士面前的又一道难题。

事实证明,这些经过生死考验的战士无论走到哪里,无论站在何岗位上,都能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都能出色地完成党和人民交付的任务,都无愧于“革命军人” “无产阶级革命战士”这个光荣的称号。

父亲也用他奋斗的一生,证明了自己同样无愧于这个称号。为了让自己的后代不要忘记过去、赓续革命传统,父亲给我们留下了一套记录自己一生的家庭读物——《一个战士的足迹》。

其中外交生涯部分记录了当时他经历的很多国际上的重大政治事件,史料性很强。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这些政治、外交事件和外交官们的真实生活,决定将这部分内容陆续提供给《外交官说事儿》微信平台。

这部分内容是按照日期的顺序记录的,虽然是父亲的回忆,但是为了事件的准确和详尽性,大部分都在外交部、调查部的档案资料里查证、补充过,因此人称上大都没有采用第一人称,而是用大事记的形式记录。

李清泉长子:李一林

于2024年7月25日

1963年

8月20日

法国驻瑞士大使馆8月19日给我使馆来电话,说法国前总理埃德加·富尔希望于20日会见中国大使,我馆当即答复同意。

法国前总理埃德加·富尔

20日上午,富尔如约来访。谈话中,富尔说明来访目的是要求再次访问中国,希望会见中国领导人,就目前国际局势及中法两国关系交换看法。

他说,中法没有外交关系,不能通过彼此的大使交换意见是不正常的。他认识双方的领导人,并有一定友谊,可以帮助双方沟通情况、谈些问题,访华日期希望安排在10月。

临走时,留下了他在瑞士休假的地址,并邀请大使下周去他那里玩,显然是希望届时能得到我国的答复。

8月31日

外交部接到富尔要求访华报告后,指示李清泉大使代表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张奚若邀请富尔10月中下旬访华,并和他商定访华的具体细节。

1963年8月29日,外交部在复电中写道:“同意法前总理富尔于十月中下旬访华,请李清泉大使即代表外交学会会长口头邀请。”

李清泉大使于31日到瑞士著名休假地达沃斯富尔的住处,向富尔传达了张奚若的邀请。富尔夫妇接待热情,对邀请他访华表示感谢,并再次提出此次访华想同中国领导人谈政治问题,希望会见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和陈毅等领导人。富尔还说,同行的除他的夫人外还有法国外交部的一位助手。

9月3日

富尔从巴黎打来电话,(说)通知他抵华日期定在10月20日或21日。

9月12日

富尔夫妇专程来到瑞士日内瓦,邀请大使夫妇在日内瓦共进午餐。席间,富尔说,他接到邀请后立即回到巴黎,上周见到戴高乐将军,将军要他再次来把问题说清楚。

他此次访华是作为戴高乐将军的代表同中国领导人会谈,并携有戴高乐将军给他的一封授权他同中国领导人会谈的亲笔信。到北京后,将送请中国领导人阅看,以便证明他此次访华实际上具有官方性质,但对外只能说是私人旅行,希望保密,因此也就不带外交部助手同行了。

时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瑞士大使馆大使李清泉

大使问富尔准备同我国领导人谈什么问题。开始,他只笼统地说谈国际问题以及两国关系问题。后来,在闲谈中,富尔实际上透露了承认我国的一些具体想法。

他说:“不承认中国这样重要的国家是不现实的,尽管两国社会制度不同,但并不妨碍双方建立友好关系;不承认一个在自己领土上行使主权的政府是不现实的。”

1963年9月12日,富尔夫妇在瑞士日内瓦与李清泉大使共进晚餐,谈了些重要的话题。当晚,李清泉再次向外交部发去了一封紧急电报。

交谈中,富尔特意问到中国和英国的关系。大使说:“英国承认中国,但在联合国支持蒋介石集团,并与其保持‘领事关系’。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制造‘两个中国’,因此和英国只建立了代办级的外交关系。”

富尔当即明确表示反对搞“两个中国”,在外交上承认中国,在联合国就不应当支持蒋介石。但是富尔又不无用意地说:“英国在台湾设有领事馆,可能是实际的需要,这个问题以后可以研究。”

从谈话中可以看出,戴高乐既想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又不愿完全割断与台湾蒋介石的关系。

经过商谈,确定富尔于10月18日动身,19日到香港,21日抵深圳再转往北京。

10月22日-11月2日

富尔既然是作为戴高乐的代表访华,我国政府很重视,提高了接待规格。

1963年10月,周恩来总理接见富尔夫妇。

富尔夫妇10月22日抵达北京,23日周恩来总理就接见并与富尔进行了第一次会谈。随后,周总理同陈毅副总理在北京和上海同富尔共进行了6次会谈。经过耐心细致、曲折而富有成效的谈判,最终就中法建交的原则问题达成了实质性的协议。

谈判过程中,刘少奇主席在北京。谈判达成协议后,毛主席在上海先后接见了富尔夫妇,同他们进行了友好的谈话。

谈判的中心问题,也是唯一的难点问题是台湾问题。不出所料,戴高乐既想和中国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又不愿主动先断绝同台湾的外交关系,而且还想在同中国建交后和台湾继续保持一种较低级别的外交关系。

法方认为同中国建交,必先同台湾“断交”,是中国提出了先决条件,有损法国尊严。富尔说,当戴高乐将军采取承认中国的具有历史意义的步骤时,“不要强加使他不愉快或丢脸的条件”。

关于如何处理法国同台湾的关系问题,富尔提出中法先宣布建交,然后法国按照同中国建交后形成的“国际法客观形势” “自然地”导致结束其同台湾的关系的方案。

同中国建交必先断绝同台湾的关系,是防止制造“两个中国”的重大原则问题,是我国同世界上一切国家建交的准则,不能动摇,同法国建交自然也要遵循这一原则。

富尔虽然对此表示理解,但他无权改变戴高乐的指示,死守无条件建交的立场,谈判一度出现僵局。

为了打破这一僵持局面,总理决定松弛一下,请富尔夫妇去大同和呼和浩特等地参观游览三天。参观结束,富尔回到北京,总理同他继续会谈。

为了合理解决法台关系这一难题,周总理提出了一种灵活的变通处理办法。富尔认为这是一种积极的办法,但是接受仍感到为难。此后,谈判改在上海举行。

考虑到中法建交对发展中国与西方大国的关系及反对美国敌视中国的政策具有重要意义,也考虑到法国与的台湾关系没有派驻大使,长期维持在临时代办级的水平这一实际情况,同时也为了照顾戴高乐的困难和处境,富尔又再三表示戴高乐不支持制造“两个中国”的承诺。

1963年10月31日,周恩来在北京会见作为戴高乐总统代表的富尔。这一次,中方先后向法方提出了“有步骤的建交方案”和“三点默契”方式,得到富尔的大力赞赏。

周总理在坚决反对“两个中国”的原则立场下,对同法国建交采取了有别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做法,即在中法双方就法国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等三项原则达成内部默契的情况下,同意法国提出的中法先宣布建交,从而导致法国自然与台湾断交的方案。

具体步骤是法国先照会我国愿意建交并互派大使,我国复照同意,然后相约同时发表来往照会,宣布建交。

外交部解密档案中的《谈话要点》

经过磋商,11月2日,我方以《周恩来总理谈话要点》的形式,向富尔提供了建交方案的书面定稿。全文如下:

(一)

富尔先生代表法国总统戴高乐将军表示了关于恢复中法正常外交关系的愿望。中国政府欣赏法国政府的这种积极态度,并且确认,中国政府对建立和发展中法关系抱有同样积极的愿望。

(二)

中国政府根据中法两国完全平等的地位,从改善中法两国关系的积极愿望出发,提出中法直接建交的方案:

1.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正式照会,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并且建议中法两国立即建交、互换大使。

2. 中国政府复照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作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欢迎法兰西共和国政府的来照,愿意立即建立中法两国之间的外交关系并且互换大使。

3. 中法双方相约同时发表上述来往照会,并且立即建馆、互派大使。

(三)

中国政府之所以提出上述方案,是由于中法双方(周恩来总理和富尔先生)根据富尔先生所传达的法国总统戴高乐将军不支持制造“两个中国”的立场,对下列三点达成了默契:

1. 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只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代表中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这就自动地包含着这个资格不再属于在台湾的所谓“中华民国”政府。

2. 法国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和地位,不再支持所谓“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

3. 中法建立外交关系后,在台湾的所谓“中华民国”政府撤回它驻法国的“外交代表”及其机构的情况下,法国也相应地撤回它驻在台湾的外交代表及其机构。

周总理和富尔在协议上签了字,但富尔不是法国政府的正式全权代表,他的签字是非正式的。双方商定,指派正式代表在瑞士就两国建交的具体事宜继续谈判。

12月12日

法国驻瑞士大使馆12月11日通知我使馆,法国外交部长派法外交部公使衔欧洲司司长雅克·德·波马歇来伯尔尼,要求12日上午会见李清泉大使。大使当即表示同意。

法国外交部欧洲司司长雅克·德·波马歇公使

德·波马歇上午如约来访。他说:“在扩大的日内瓦会议期间,陈毅外长和法国外长德姆维尔谈过中法建交问题。不久前,富尔访华,又同中国领导人谈了中法建交问题。法国认为,中法双方都有建交的共同愿望,建立正式外交关系,时机已经成熟。”

又说,他们从下列原则出发,即双方都不提任何先决条件,主要是研究公布这一决定的方式,愈简单愈好,或者双方发表建交的联合公报,或者各自发表内容相同的公报,并口述了一个公报的内容大意。

李清泉大使说,报告政府后再予答复。

谈话中,德·波马歇说:“你们也许觉得奇怪,一个负责欧洲事务的人来和你们讨论问题。这是因为这次的使命是保密的,就是法国驻瑞士大使馆也不知道我来干什么,所以希望你们也保密。”

关于下次会谈时间,我方提出12月23日或24日下午,后法方要求推迟到1964年1月2日或3日。

12月19日

将波马歇来访情况报告国内后,由于中法建交谈判是在周总理亲自领导下进行的,外交部又将情况转报周总理,总理很重视,于13日立即指示外交部,可提三种方案,即:

1

共同发表联合公报;

2

分别发表内容相同的公报;

3

北京商定的互换照会方式,并拟定我方提出的公报措辞。

经过考虑,周总理又于15日给外交部发出新的指示,提出“建交事以速决为宜”,除前提三个方案外,还可有第四方案,即:如法方对前三个方案均有困难,我可提第四方案,即建交按对方意见达成协议后,我将单独发表声明,说明中国的立场。

据此,外交部于19日给李清泉大使发来谈判方针的指示,总的精神是:建交事以速决为宜。原则问题要坚定,不能有任何含糊,具体方式可灵活,争取尽快达成协议。

具体建交方式为了照顾法方意愿,北京商定的互换照会方式、法方提出的双方同时发表建交联合公报或双方分别发表内容相同的建交公报等三种方式,中方均可同意。

不管哪种方式,公报内容措辞必须写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作为代表中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同法兰西共和国谈判建交的”。

如法方表示有困难,但承诺不支持制造“两个中国”的情况下,可提出第四方案,即同意法方提出的联合公报方式及其所拟措辞,但我方将单独发表声明,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人民唯一合法政府”同法国建交的。

达成协议后,应以两国政府互换照会(不公布)或由双方代表签署会谈纪要的形式将公报内容的全文和发表的时间肯定下来。同时附来周总理同富尔谈话要点,即总理和富尔达成的三项默契。

12月20日

考虑到中法建交谈判的重要性,李清泉大使在仔细研读了外交部的指示后,设想了实际谈判中可能出现的几种情况及应对措施,写了报告请示外交部。

外交部将李大使的请示转呈代总理邓小平。小平同志指示外交部通知李大使直飞阿尔及利亚首都阿尔及尔,向正在那里访问的周总理当面请示汇报。

12月26日

李清泉大使乘飞机傍晚飞抵阿尔及尔。当晚,周总理在百忙中接见了李大使,大使作了全面汇报,首先分析法方推迟第二次会谈时间不会有什么政治原因,不影响继续会谈,然后主要谈了法方提出双方发表联合公报的方式,显然是企图以此代替北京商定的互换照会方式,请示是否应该坚持互换照会方式。

周总理听完汇报后,从原则的掌握到谈判的细节都作了详尽指示,总的精神是仍如前电所示,建交以速决为宜,第一、二、三方案均可,准备就第四方案达成协议。重要的是坚持北京达成的三项内部默契。只要对方不否定三项内部默契,并且不支持制造“两个中国”,其他都可从宽考虑。我国单独发表声明,是我们自己的事,他们无权反对。出于礼貌,也出于实际需要,预先提出来,以免今后添麻烦。

最后,总理要大使将当晚所谈情况写报告给外交部。

27日,李清泉大使将总理谈话精神和会谈纪要内容写成两个报告,交我驻阿使馆发给外交部,下午乘飞机返回瑞士。

【出处:李清泉著家庭读物《一个战士的足迹》

作者:李清泉 供稿:李一林(李清泉长子)

编辑:《外交官说事儿》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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