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则新闻,说长沙有一位102岁的老人,42年来没有子女上门照看,大家都以为他是孤寡老人。可在他住的房要子马拆迁,赔付拆迁款300多万时,三个子女上门争抢,还把老人告上了法庭。
这让我想起曾经在法院时,遇到的另一个真实拆迁引发的案件。
那是五六年前社会经济发展高增速时,不少城市改造城区,很多老破小被拆迁。
80多岁的张婆婆(化名)在城里一条主街住了一辈子,60多岁时五六个儿女都各自成家离开本地生活。
张婆婆的大女儿因为离婚,就带着孩子回到张婆婆家,和父母住在一起,照顾父母,父母也顺便帮她带孩子。
张婆婆72岁时老伴脑溢血去世,大女儿张罗了父亲的丧事,其余子女皆有事为由未回来操办。后来张婆婆和大女儿、孙女小娟祖孙三代一直生活在这个老房子里。
81岁的时候,大女儿不幸遇车祸身亡,孙女小娟16岁上中学。从此以后张婆婆和孙女小娟相依为命,等孙女上大专后,仍旧和张婆婆住在一起。
哪知老房子被列入拆迁被赔偿了200多万。张婆婆的子女们闻风全都回来要想要分一杯羹,张婆婆表示房子要留给孙女,子女们便不依不饶把张婆婆和孙女小娟告上法庭,要求分拆迁款。因为被子女告了,张婆婆又急又气之下,一病不起,没两天就去世了。
到开庭时,原告只有张婆婆的孙女小娟。每个子女都在急于证明自己和这所房子的关系,还叫来很多邻居亲戚朋友作证。
唯独没有任何人去记得张婆婆是自己的母亲。
这个案件中张婆婆的赠与是口头上的,如果小娟没有相关的证据证明,按遗产继承法其他张婆婆的子女很可能会分到一杯羹。
人性总是经不起考验的,尤其在金钱足够多的时候。面对小娟的遭遇你怎么看?
(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