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的时候,我记得很清楚,元朝一统天下后,将人口划分为四等。
第一等人是蒙古人。
第二等人是色目人,指的是部分契丹和西域人。
第三等人是汉人和契丹人,这里的汉人指的是长江以北的汉人。
第四等人是南人。值得是长江以南的汉人和其他少数民族
这个理论是清末民国初一个叫做屠寄的学者提出的。
在他的说法中,越是高等人,拥有的越多的特权。
是不是想到了印度的种姓制?
其实元代的这种四等人制度,完全是子虚乌有的。
在元朝的史书和法律中,并没有提到过这种制度。
其实我们用脑子想想就知道了,蒙古人攻打南宋用了长达45年才完全平定。他们会把这么强大的对手定为最低等的人吗?
强者都是喜欢强者的,我认为即便有这种制度,南宋区域的人也不会是第四等人。
在元之前的朝代中,从来没有哪个朝代曾经对人口进行过这样的划分。
在每个朝代的最高统治者眼中,完成大一统是他们最高的目标,全国人口都是他们的子民。
当然,面对南宋这么这么强的对手,蒙古人必定是要做防范,肯定不愿重用南方的人。在一些政策上,会对南宋区域的人做一定的防范,因为他们太强,担心他们会反扑元朝。
但这并不是对人口划分等级。这只是一个笼统的划分。
跟印度的种姓制度完全不是一个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