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15时30分,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某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被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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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湖南常德19岁大学生乘客杨某淇自称悲观厌世,将滴滴司机刺死一案,引发关注。2020年9月24日15时30分,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某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被限制减刑。
▲ 汉寿县人民法院。新京报记者 李阳 摄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9年3月23日晚11时许,滴滴司机陈师傅搭载19岁大学生杨某淇到常南汽车总站附近。坐在后排的杨某淇趁陈某不备,朝陈某连捅数刀致其死亡。事发监控显示,杨某淇杀人后下车离开。随后,杨某淇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供述称“因悲观厌世,精神崩溃,无故将司机杀害”。
杨某淇系该市某校大一学生,自2017年始,因自觉生活过于平淡、索然无味,遂萌生自杀的念头。2018年12月,他在网上购买匕首和手套,但始终没有勇气实施。2019年3月23日晚11时许,杨某淇临时起意杀人试探胆量,计划回到江南城区再实施,便在网约车平台预约了司机陈某,在等待陈某的过程中,他突然决定待行至目的地时就将司机杀害,其后再自杀。当晚11时40分,杨某淇在到达目的地前停车间隙,用匕首突然刺向陈某,致陈某脖子、胸口等多处被刺伤,随即离开。 最终,陈某因心脏被刺破继发心力衰竭而死亡。
案发后,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派员依法提前介入侦查。2019年5月9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淇批准逮捕。
此案于2020年1月3日9时30分,在汉寿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庭上,杨某淇的辩护人提出,杨某淇作案后自首,且因患有抑郁症导致作案时仅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请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在之前的庭前会议中,对方提出了嫌疑人杨某淇作案时患有抑郁症的辩护意见。另具警方出具的鉴定书显示,嫌疑人作案时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杨某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受访者供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此案在常德警方立案侦查阶段,曾对杨某淇的精神状况进行鉴定。遇害者家属提供一份由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该局指聘请有关人员对“被鉴定人杨某淇是否患有精神病,实施危害行为时有无刑事责任能力”,进行了“精神病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鉴定意见显示,根据材料和检查,被鉴定人杨某淇诊断为抑郁症,在本案中实施危害行为时,有限定(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对此,陈师傅的妻子田女士曾递交申请书,要求警方重新鉴定杨某淇是否患有抑郁症及其刑事责任能力,但因理由不充分被驳回。
▲ 2019年 5月,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曾就田女士“对行凶者重做精神鉴定”的申请予以驳回。 受访者供图
▲ 受害者陈师傅(右)生前与妻子田女士合影。受访者供图
2020年1月3日此案一审,公诉机关给出量刑建议,“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杨某淇刑事责任,鉴于其作案动机卑劣、手段残忍,建议对其判处死缓。”
2020年9月24日15时30分,湖南省汉寿县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杨某淇 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限制减刑 。
新 京报记者吴采倩实习生 王为
编辑王煜
校对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