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听人说“笑死了”,这只是形容笑的程度比较剧烈。但有时候开个玩笑,真的会导致别人生命受到威胁。
案件摘要小陈和小李俩人是发小,但是长大之后,两个人专业不同,事业方向也不同,于是各忙各的,很少见面。
春节期间,两人各自回到老家过节,于是两人吃过饭就相约出去走走。两人说起小时候的事儿,笑的合不拢嘴。
小陈又把小时候的糗事拿出来说笑,这事实在过于好笑,小陈自己都感觉笑的喘不上气。
正笑着笑着,小李突然躺下了。小陈这个时候还没有意识到出了危险,看到小李没有反应,他又上前喊了几遍。
此时小陈突然意识到小李是真有事了,赶紧上前查看,小李这时已经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了。
小陈吓得六神无主,但他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而是直接跑回了家。小李就这样躺在地上,直到一个村民发现了他,小李才被送去医院。
被送到医院的小李因为错过最佳抢救时机,抢救无效死亡。后来小李的家人找到小陈打算问问情况,但是小陈说话支支吾吾,还一直躲着李家人。
小陈这个态度令人怀疑了,李家人觉得这其中一定存在问题,于是便报了警。小陈见了警察,终于忍不住把事情都说了出来。
原来事发后,他因为害怕自己跑了回来,此后内心一直忐忑不安。到后来听说小李没了,便一直躲着李家人,也是害怕因此承担责任。
小陈因为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警方移交到相关部门,但最终因为其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而改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了李家人6万元人民币。
以案释法小陈是否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构成要件?
在本案中,小陈和小李说笑话,导致小李发病最终死亡。
这种行为到底属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呢?要解答这个问题,还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本案中存在一个情况,就是小李自身有冠心病。
在这种情况下,小陈如果知道小李身体有问题,还让其处于情绪激动的状态下,则可能会造成小李身体上的损害。
这种情况就属于小陈的疏忽,小陈没有在一定的程度下维护小李的身体健康,则小陈需要为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如果小陈知道小李有冠心病,但故意说笑话引起小李情绪激动,恶意导致小李发病。
并且袖手旁观,最终导致小李死亡。那么小陈这种行为还可能涉及故意杀人。
但是在本案中小李有冠心病的事情小陈是不知道的。
所以小陈对于小李发病就没有预见性,因为一般情况下,身体健康的人不会因为笑的太激烈而发生危险。
因此小陈并不属于过失致人死亡。
小陈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吗?
在本案中,小陈最大的问题是因为害怕,自己跑回了村里。
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去救助小李,最终导致了小李错过抢救时间而死亡。
小陈不知道小李有冠心病,而且不知道这个病受到刺激会有严重的后果。
小陈和小李说笑话的行为并不能直接导致小李死亡,但在一定程度上诱发了小李的病。
小李是因为小陈的笑话而倒地的,在这种情况下,小陈在此时应该尽到救助义务,及时对小李进行救治。
或者将小李送往专业医疗机构寻求帮助。
如果小陈做到了救助义务,则小陈可能不需要为此承担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小陈的做法确实是存在不当的。
小陈并没有为小李提供救助,而是一个人跑回了家,这就导致小李的生命在等待中不断流逝,最终使得悲剧发生。
因此,小陈的行为属于过错而对他人造成损害,应当给予受害者相应的赔偿。
所以最终经过双方的沟通,小陈赔偿小李的家属6万元补偿款。
小结每个人都有社会责任意识和义务,尤其是在发现他人处于危险状态时更需要尽力采取措施进行救助,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救援。
同时,政府和社会应当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提高整个社会的责任意识。